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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   2022-02-16

上海重组抗EGFR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II期临床试验-HLX07+HLX10+化疗作为一线、HLX07单药作为三线及以上治疗在晚期转移性胃 癌

上海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开展的重组抗EGFR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II期临床试验信息,需要患者受试者,主要适应症为晚期转移性胃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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登记号 CTR20220330 试验状态 进行中
申请人联系人 李芸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2022-02-16
申请人名称 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
一、题目和背景信息
登记号 CTR20220330
相关登记号 暂无
药物名称 重组抗EGFR 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
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
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
适应症 晚期转移性胃癌
试验专业题目 一项评估HLX07(重组抗EGFR 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)+HLX10(重组抗PD-1 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)+化疗、HLX07 单药在晚期转移性胃癌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开放、多中心Ⅱ期临床研究
试验通俗题目 HLX07+HLX10+化疗作为一线、HLX07单药作为三线及以上治疗在晚期转移性胃 癌
试验方案编号 HLX07-GC201 方案最新版本号 V1.0
版本日期: 2021-12-27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
二、申请人信息
申请人名称
1
联系人姓名 李芸 联系人座机 021-33395800 联系人手机号
联系人Email Shirley_Li@henlius.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上海市-上海市-徐汇区虹梅路1801号凯科国际大厦A座7楼 联系人邮编 200233
三、临床试验信息
1、试验目的
初步评价HLX07+HLX10+化疗作为一线、HLX07单药作为三线及以上治疗在晚期转移性胃 癌患者中的抗肿瘤疗效
2、试验设计
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期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
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
3、受试者信息
年龄 18岁(最小年龄)至 75岁(最大年龄)
性别 男+女
健康受试者
入选标准
1 自愿参加临床研究;完全了解、知情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(Informed Consent Form,ICF);n愿意遵循并有能力完成所有试验程序
2 签署ICF 时年龄 ≥ 18 岁,且≤75 岁
3 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癌或胃食管交界处癌,并经组织病理证实为腺癌(GC/GEJ 腺癌);
4 受试者的既往治疗需符合以下入组条件:nA 组:既往未接受过针对晚期转移性GC/GEJ 腺癌的系统抗肿瘤治疗(包括化疗、靶向治疗和免n疫治疗)。对于接受过新辅助或辅助治疗的患者,如果新辅助/辅助治疗在确诊晚期转移性GC/GEJn腺癌前结束≥ 6 个月,则允许入组;nB 组:既往系统抗肿瘤治疗(至少二线)(包括化疗、靶向治疗和免疫治疗)失败或不耐受;且n系统抗肿瘤治疗结束距本研究首次用药 ≥ 2 周,局部抗肿瘤治疗结束距本研究首次用药≥ 2 周,n治疗相关AE 恢复至CTCAE v5.0≤ 1 级(脱发除外);
5 有足够肿瘤组织样本进行生物标志物检测:n患者需提供符合要求的肿瘤组织样本检测HER2、PD-L1、EGFR 的表达。A 组:经中心实验室确n认,肿瘤组织HER2 阴性(IHC 评分 0/1+或FISH 无扩增),且PD-L1 CPS≥5 的患者方可入组;n生物标志物的检测结果不作为B 组患者入组条件;n注意:受试者须提供采集于病灶部位,并经福尔马林固定-石蜡包埋(FFPE)处理的肿瘤样本(石n蜡块或未染色切片)(推荐在首次用药前6 个月内新采集或符合质控标准的存档肿瘤组织标本)n及上述标本的相关病理报告。新鲜采集标本、切除术、空心针芯活检、切除、切开、冲压或钳夹n活检均在可接受范围内。不接受针吸样本(即缺乏完整的组织结构仅提供细胞悬液和/或细胞涂n片的样本)、刷涂样本、来自胸腔或腹腔积液的细胞沉淀样本。如果受试者没有存档的肿瘤组织n样本,须在筛选期进行新鲜肿瘤病灶活组织检查,以获得相应肿瘤样本(获取标本的数量根据活n检情况决定)。组织样本要求详见实验室操作手册。
6 首次用药前4 周内,经IRRC 根据RECIST v1.1 要求评估的至少有一个可测量靶病灶。(注意:n可测量靶病灶不能选自既往放疗部位。如果既往放疗部位的靶病灶是唯一一个可选靶病灶,研究n者需提供显示放疗完成后该病灶明显进展的前后影像学数据);
7 研究药物首次用药前7 天内的ECOG 体力状况评分是0 或1;
8 经研究者判断,首次用药前患者预期寿命≥12 周
9 主要器官功能正常,且符合下列标准(在本研究首次用药前14 天内,未接受过输血、白蛋白、n重组人促血小板生成素或集落刺激因子(CSF)治疗):嗜中性粒细胞(ANC)≥ 1.5×109/L;血小板(PLT)≥ 100×109/L;血红蛋白(Hb)≥ 90g/L;总胆红素(TBIL)≤ 1.5×正常值上限(ULN);谷氨酸氨基转移酶(ALT)≤ 2.5×ULN,肝转移患者≤ 5×ULN;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(AST)≤ 2.5×ULN,肝转移患者≤ 5×ULN;白蛋白≥ 30 g/L;肌酐(Cr)≤ 1.5×ULN;n如 > 1.5×ULN,肌酐清除率需 ≥ 50mL/分钟(根据Cockcroft-Gault 公式计算);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(APTT)≤ 1.5×ULN;凝血酶原时间(PT)≤ 1.5×ULN;国际标准化比值(INR)≤ 1.5×ULN
10 育龄期妇女必须满足在首次研究用药给药前7 天内完成血清妊娠检测且结果为阴性
11 育龄期女性受试者,以及伴侣为育龄期女性的男性受试者,从签署ICF 开始直至使用最后一剂n研究药物及化疗药物后6 个月内至少采用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(如宫内节育器、避孕药n或避孕套等)。
排除标准
1 研究药物首次用药前5 年内患有其它活动性恶性肿瘤。已治愈的局限性肿瘤,如皮肤基底细胞n癌、皮肤鳞癌、表浅膀胱癌、前列腺原位癌、宫颈原位癌、乳腺原位癌等可以入组
2 准备进行或者既往接受过器官或骨髓移植者;
3 无法控制的胸腔积液、心包积液或仍需经常引流腹水(每月一次或更频繁)
4 有症状的脑或脑膜转移(除非患者接受治疗> 3 个月,首次用药前 4 周内影像结果无进展证据,n且肿瘤相关的临床症状是稳定的);
5 半年内发生过脑血管意外、心肌梗塞、不稳定心绞痛、控制不良的心律失常(包括QTc 间期男性n≥ 450 ms、女性 ≥ 470 ms)(QTc 间期以Fridericia 公式计算);
6 按照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(NYHA)标准(附录5)Ⅲ级或Ⅳ级心功能不全或心脏彩超检查:LVEFn(左室射血分数)
7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(HIV)感染;
8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(HBsAg)(+)或乙肝核心抗体(HBcAb)(+),同时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酸n(HBV-DNA)≥2500 拷贝/mL 或500 IU/mL,或临床判定存在活动性肝炎;丙型肝炎(定义为nHCV-RNA 阳性)的患者;
9 患有活动性肺结核病
10 既往和目前有间质性肺炎、尘肺、放射性肺炎、药物相关肺炎、肺功能严重受损等可能会干扰可n疑的药物相关肺毒性的检测和处理的患者;
11 A 组需排除:存在已知活动性或可疑自身免疫病。允许入组有自身免疫性疾病史,但在筛选期前n至少12 个月不需要全身免疫抑制治疗的患者
12 首次用药前28 天内接受过活疫苗的治疗。灭活病毒性季节性流感疫苗、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是允n许的,但是不允许接受鼻内用药的减毒活流感疫苗
13 首次用药前14 天内或研究期间需要接受全身用糖皮质激素(>10 mg/天泼尼松疗效剂量)或其他n免疫抑制药物治疗的患者。但以下情况允许入组:在没有活动性自身免疫疾病的情况下,允许患n者使用局部外用或吸入型糖皮质激素和剂量≤10 mg/天泼尼松疗效剂量的肾上腺糖皮质激素替代n治疗
14 研究药物首次用药前14 天内,出现任何需要系统性给予抗感染治疗的严重感染
15 研究药物首次用药前28 天内,接受过重大手术,本研究重大手术定义:术后至少需要3 周恢复n时间,才能够接受本研究治疗的手术
16 正在参加其他临床研究,或计划开始本研究治疗距离前一项临床研究药物治疗结束时间不足14n天
17 A 组需排除:既往曾接受过针对免疫检查点(如PD-1、PD-L1、CTLA4 等)的抗体药物和/或针n对EGFR 的抗体药物治疗;B 组需排除:既往接受过针对EGFR 的抗体药物治疗
18 已知对任何单克隆抗体或研究药物辅料有严重过敏史
19 孕妇或哺乳期妇女
20 已知有精神类药物滥用或吸毒史
21 经研究者判断,受试者具有其他不适合入选的情况
4、试验分组
试验药
序号 名称 用法
1 中文通用名:重组抗EGFR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
英文通用名:Recombinantanti-EGFRhumanizedmonoclonalantibodyinjection
商品名称:NA
剂型:注射剂
规格:100mg/5ml/瓶
用法用量:1500mg,静脉滴注,每3周为1个治疗周期,每周期第1天用药
用药时程:治疗直至失去临床获益
2 中文通用名:重组抗PD-1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
英文通用名:Recombinanthumanizedanti-PD-1monoclonalantibodyconcentrateforsolutionforinfusion
商品名称:NA
剂型:注射剂
规格:100mg/10ml/瓶
用法用量:300mg,静脉输注,每3周为1个治疗周期,每周期第1天用药
用药时程:治疗直至失去临床获益或满2年,以先发生者为准
对照药
序号 名称 用法
5、终点指标
主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
序号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
1 客观缓解率(ORR)(由IRRC根据RECIST v1.1标准评估); 首次给药至试验结束 有效性指标
2 无进展生存期(PFS)(由IRRC根据RECIST v1.1标准评估); 首次给药至试验结束 有效性指标
次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
序号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
1 总生存期(OS) 首次给药至试验结束 有效性指标
2 客观缓解率(ORR)(由INV根据RECIST v1.1标准评估); 首次给药至试验结束 有效性指标
3 无进展生存期(PFS)(由INV根据RECIST v1.1标准评估); 首次给药至试验结束 有效性指标
4 持续缓解时间(DOR)(由IRRC及INV根据RECIST v1.1标准评估); 首次给药至试验结束 有效性指标
5 疾病控制率(DCR)(由IRRC及INV根据RECIST v1.1标准评估); 首次给药至试验结束 有效性指标
6 至应答时间(TTR)(由IRRC及INV根据RECIST v1.1标准评估); 首次给药至试验结束 有效性指标
7 12个月生存率(12-month OS rate); 首次给药至试验结束 有效性指标
8 6个月、12个月无进展生存率(6-month PFS rate、12-month PFS rate); 首次给药至试验结束 有效性指标
9 不良事件(AE)及严重不良事件(SAE)的发生率; 首次给药至试验结束 安全性指标
10 药代动力学(PK):HLX07和HLX10血清药物浓度及PK参数(如适用); 首次给药至试验结束 有效性指标
11 免疫原性:抗HLX07和抗HLX10抗体(ADA)及其中和抗体(NAb)的发生率; 首次给药至试验结束 有效性指标
12 生活质量评估; 首次给药至试验结束 安全性指标
四、研究者信息
1、主要研究者信息
1 姓名 徐大志 学位 医学博士 职称 主任医师
电话 13660677656 Email xud_zh@hotmail.com 邮政地址 上海市-上海市-上海市徐汇区东安路270号
邮编 200030 单位名称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
2、各参加机构信息
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省(州) 城市
1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徐大志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
2 安徽省肿瘤医院 何义富 中国 安徽省 合肥市
3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金抒清 中国 浙江省 温州市
4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韩正祥 中国 江苏省 徐州市
5 天津市肿瘤医院 潘战宇 中国 天津市 天津市
6 甘肃省武威肿瘤医院 聂蓬 中国 甘肃省 武威市
7 辽宁省肿瘤医院 张敬东 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
8 湖南省肿瘤医院 刘振洋 中国 湖南省 长沙市
9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秦艳茹 中国 河南省 郑州市
五、伦理委员会信息
序号 名称 审查结论 批准日期/备案日期
1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2-01-11
六、试验状态信息
1、试验状态
进行中(尚未招募)
2、试验人数
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: 40 ;
已入组人数 国内: 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;
实际入组总人数 国内: 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;
3、受试者招募及试验完成日期
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: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;    
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: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;    
试验完成日期 国内: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;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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