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省洛阳市,慢性疼痛患者
发布时间: 2025-01-25 15:59:45
更新时间:2025-02-24 13:51:10
体检日期 | 2025-02-27 | 出组日期 | 2025-02-28 | 住院天数 | 4天 |
药物名 | 慢性疼痛患者 | 适应症 | 慢性疼痛患者 | 联网类型 | 全国联网 |
烟检要求 | 无烟检 | 性别要求 | 男女不限 | 研究机构 | 河南洛阳医院 |
回访次数 | 0次 | 体重指数(BMI) | 18~28 | 状态 | 招募结束 |
其他说明 | 患者 无烟检 | 补贴:7900元 |
洛阳慢性疼痛患者项目♥7900元
(慢性非癌性疼痛病史外,不论何种病因)
需提供半年以上二甲已上医院疼痛科诊断病史证明
预计2月下旬后开展,住2空5住2,具有时间安排以领队通知为准
基本要求:
1、健康受试者,年龄18-65岁,男女不限;
2、体重指数18-28kg/m2,男体重≥50公斤,女体重≥45公斤
3、未接受镇痛药时,采用数字疼痛量表(NRS)评估过去24小时内的平均疼痛评分应小于4(<4)。
经研究者判断参与者的疼痛状态和潜在的健康 /疾病状态至少在筛选期前7天内保持稳定,
并且预计在整个研究期间保持稳定。
4、无高血压,没有得过重大疾病动过大手术无任何过敏史,无传染病等。
5、请勿使用冒名,消磁及过期身份证,必须带上本人身份证。
6、筛选前3个月内未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,未献血或失血≥400ml;
7、入住期间无法接受统一饮食及管理者请勿报名!
(注:以上为基本要求,最终入选与否由研究医生根据试验方案要求判定)
排除标准:
2)在服用试验用药品前4周内使用过任何CYP3A4抑制剂或诱导剂药物
(包括但不限于大环内酯类抗生素)
2.在服用试验用药品前4周内使用过5-羟色胺能药物
(如选择性5-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或5-羟色胺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剂)者;
3.在服用试验用药品前2周内使用过苯二氮䓬类药物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药物
4.改良马氏评分>II级者
5.乙肝表面抗原阳性、丙肝抗体阳性、HIV抗体阳性或梅毒初筛阳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