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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   2025-09-28

咸宁盐酸头孢卡品酯颗粒BE期临床试验-盐酸头孢卡品酯颗粒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

咸宁咸宁市中心医院开展的盐酸头孢卡品酯颗粒BE期临床试验信息,需要健康试药员,主要适应症为本品适用于对头孢卡品敏感的葡萄球菌属、链珠菌属、肺炎球菌、卡他莫拉(布兰汉)菌、大肠埃希菌、柠檬酸杆菌属、克雷伯氏菌属、肠杆菌属、沙雷氏菌属、变形杆菌属、摩氏摩根氏菌、 普罗维登斯菌属、流感嗜血杆菌、消化链球菌属、拟杆菌属、普雷沃氏菌属(除二路普雷沃尔菌外)、 痤疮丙酸杆菌所致的感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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登记号 CTR20253955 试验状态 进行中
申请人联系人 陈鑫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2025-09-28
申请人名称 苏州盛达药业有限公司
一、题目和背景信息
登记号 CTR20253955
相关登记号 暂无
药物名称 盐酸头孢卡品酯颗粒  
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
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
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对头孢卡品敏感的葡萄球菌属、链珠菌属、肺炎球菌、卡他莫拉(布兰汉)菌、大肠埃希菌、柠檬酸杆菌属、克雷伯氏菌属、肠杆菌属、沙雷氏菌属、变形杆菌属、摩氏摩根氏菌、 普罗维登斯菌属、流感嗜血杆菌、消化链球菌属、拟杆菌属、普雷沃氏菌属(除二路普雷沃尔菌外)、 痤疮丙酸杆菌所致的感染
试验专业题目 盐酸头孢卡品酯颗粒的单中心、随机、开放、两制剂、单次给药、两周期、双交叉的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
试验通俗题目 盐酸头孢卡品酯颗粒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
试验方案编号 PD-TBKPZ-BE398 方案最新版本号 V1.0
版本日期: 2025-09-01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
二、申请人信息
申请人名称 [["苏州盛达药业有限公司"]]
联系人姓名 陈鑫 联系人座机 0512-82873682 联系人手机号
联系人Email chenxin@uni-cent.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江苏省-苏州市-吴江区黎里镇金字路6号 联系人邮编 215211
三、临床试验信息
1、试验目的
主要目的是以药代动力学参数作为主要终点评价指标,比较在餐后状态下口服受试制剂盐酸头孢卡品酯颗粒(规格:50mg(按C17H19N5O6S2计),持证商:苏州盛达药业有限公司)与参比制剂盐酸头孢卡品酯颗粒(规格:50mg(按C17H19N5O6S2计),持证商:SHIONOGI & Co., LTD.)后在健康研究参与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行为,评价两种制剂的生物等效性。
2、试验设计
试验分类 生物等效性试验/生物利用度试验 试验分期 BE期 设计类型 交叉设计
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
3、受试者信息
年龄 18岁(最小年龄)至 65岁(最大年龄)
性别 男+女
健康受试者
入选标准 [["年龄为18~65周岁(包括18周岁和65周岁)的男性和女性研究参与者,性别比例适当;"],["体重:男性不低于50.0kg,女性不低于45.0kg,体重指数[BMI=体重(kg)/身高2(m2)]在19.0~26.0之间(包括边界值);"],["90mmHg≤收缩压(坐位)<140mmHg,60mmHg≤舒张压(坐位)<90 mmHg者,60次/分≤脉搏≤100次/分,体温正常,具体情况由研究者综合判定;"],["试验前已经详细了解试验性质、意义、可能的获益以及可能带来的不便和潜在的危险,并自愿参加本次临床试验,能与研究者良好沟通,遵从整个研究的要求,且签署了书面的知情同意书。"]]
排除标准 [["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药物/器械临床试验并使用试验药物/器械者;"],["(问询)有临床表现异常需排除的疾病者,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系统、心血管系统、血液和淋巴系统、免疫系统、肾脏、肝脏、胃肠道、呼吸系统、代谢及骨骼等系统疾病;"],["(口尝)口尝柠檬水溶液评价有苦味的研究参与者;"],["(问询)不能理解VAS评分并配合问询者;"],["(问询)有严重口腔疾病(包括口腔溃疡、重度牙龈疾病、口腔癌等)者,或嗅觉、味觉功能异常或患有可能导致嗅觉、味觉异常的疾病者;"],["(问询)试验前7天内有呕吐、腹泻病史或能干扰试验结果的任何生理状况者;"],["(问询)有特定过敏史者(哮喘、荨麻疹、皮疹等),或对任一种药物、食物或花粉过敏者,或已知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、青霉素抗生素过敏者;"],["(问询)试验前3个月内失血或献血超过400mL,或打算在试验期间献血者;"],["(问询)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,或研究参与者(包括男性研究参与者)试验前两周至最后一次给药后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或捐精、捐卵计划,不愿意或未采取有效避孕措施者;"],["(问询)女性研究参与者试验前30天内使用过口服避孕药者,或试验前6个月内使用过长效雌激素/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剂者;"],["试验前7天内一般体格检查、实验室检查(血常规、血生化、凝血功能、尿常规、血妊娠/尿妊娠(仅女性)等),试验前14天内心电图结果经临床医生判断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;"],["乙丙肝艾滋梅毒检查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有临床意义者;"],["(问询)试验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,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,及凡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、分布、代谢、排泄的手术者;"],["(问询)试验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(1单位= 17.7 mL乙醇,即1单位= 354 mL酒精量为5%的啤酒或44 mL酒精量为40%的白酒或147 mL酒精量为12%的葡萄酒),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;"],["(问询)试验前3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,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或尼古丁制品(比如含尼古丁成分的贴剂、口香糖等)者;"],["(问询)试验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、咖啡和/或富含咖啡因的饮料(8杯以上,1杯=250 mL)者;"],["(问询)自筛选至-2天入院期间摄入任何富含咖啡因/黄嘌呤/槟榔碱经研究者判定可能影响药物吸收、分布、代谢、排泄的食物或饮品(如浓茶、咖啡、巧克力、可乐、动物内脏、葡萄柚、火龙果、芒果、槟榔等)者,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摄入上述食物或饮品者;"],["(问询)试验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药物代谢酶的药物(如:诱导剂——巴比妥类、卡马西平、苯妥英、糖皮质激素;抑制剂——SSRI类抗抑郁药、西咪替丁、镇静催眠药、维拉帕米、氟喹诺酮类、抗组胺类)或食物(如:槟榔)者;"],["(问询)不能进食或存在吞咽困难,对饮食有特殊要求和/或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;"],["(问询)有哮喘病史或者癫痫发作史者;"],["(问询)试验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、非处方药、保健品、中草药产品或接种疫苗者;"],["(问询)从事高空作业、机动车驾驶等伴有危险性的机械操作者;"],["(问询)不能忍受静脉穿刺和/或有晕血、晕针史者;"],["(问询)有遗传性半乳糖不耐受、乳糖酶缺乏或葡萄糖-半乳糖吸收不良病史者;"],["(问询)试验1年内有药物滥用史者或试验前1年内使用过任何毒品者;"],["酒精呼气试验结果阳性者或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(吗啡、甲基安非他明、氯胺酮、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、四氢大麻酚酸、可卡因);"],["研究者认为依从性差,或具有任何不宜参加此试验因素的研究参与者。"]]
4、试验分组
试验药 [["中文通用名:盐酸头孢卡品酯颗粒
英文通用名:CefcapenePivoxilHydrochlorideGranules
商品名称:NA","剂型:颗粒剂
规格:50mg(按C17H19N5O6S2计)
用法用量:口服,每次每人1袋(50mg/人)
用药时程:单次给药,共给药两个周期"]]
序号 名称 用法
对照药 [["中文通用名:盐酸头孢卡品酯颗粒
英文通用名:CefcapenePivoxilHydrochlorideGranules
商品名称:呋乐儿","剂型:颗粒剂
规格:50mg(按C17H19N5O6S2计)
用法用量:口服,每次每人1袋(50mg/人)
用药时程:单次给药,共给药两个周期"]]
序号 名称 用法
5、终点指标
主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[["Cmax、AUC0-t和AUC0-∞;","给药后12h","有效性指标"]]
序号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
次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[["Tmax、T1/2、λz、AUC_%Extrap等","给药后12h","有效性指标+安全性指标"]]
序号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
四、研究者信息
1、主要研究者信息
1 姓名 甘方良 学位 临床药理学硕士 职称 主任药师
电话 07158896365 Email Gangfang9876@163.com 邮政地址 湖北省-咸宁市-咸安区金桂路 228号
邮编 437100 单位名称 咸宁市中心医院
2、各参加机构信息
[["咸宁市中心医院","甘方良","中国","湖北省","咸宁市"]]
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省(州) 城市
五、伦理委员会信息
[["咸宁市中心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","同意","2025-09-05"]]
序号 名称 审查结论 批准日期/备案日期
六、试验状态信息
1、试验状态
进行中(尚未招募)
2、试验人数
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: 28 ;
已入组人数 国内: 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;
实际入组总人数 国内: 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;
3、受试者招募及试验完成日期
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: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;    
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: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;    
试验完成日期 国内: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;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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